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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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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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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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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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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kun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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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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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bel

July 30

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在这个世界上行走

我打电话给她,她病了,声音很有磁性。

我说“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她说“我老强壮了,把行李搬了一层楼,一称30多公斤”

“那你是SUPER BIG LADY!

我们用纯正的沈阳话无关痛痒地聊了十分钟

她忽然说“你现在觉不觉得我是个很坚强的人”

我说“我们置换一下,只怕我没办法一个人挺下去,你很坚强,真的”

然后,是失声痛哭,电话的两边,就像七年前的一个中午,我抱着热水袋陪着她哭了一中午一样。不同的是这次,我们相隔千里,这次,我压低了声音不让她听到。

她说“你真好”

 

她要走了,去北欧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我一直固执的相信,她的幸福就在那里,像公主去了王子的国度。

16岁那年,我们懵懂清涩,很多个晚上,头对着头戴着一副耳机听“心河港湾”。那时我们多么盼望着奔向未来啊,因为未来总被憧憬的无比美好。

就在追逐着未来的过程中,我们偷偷的长大,慢慢的改变,然后发现未来永远在未来,伸出手,遥不可及。渐渐的,我们遗忘了追逐的目的。

但是她,固执地坚持着当初的追求,不管受苦,受伤,受非议,受委屈。。。

她像一根草一样无法自拔。

 

在这里,我想对她他说几句话:记住自己曾经追求的多么风尘仆仆多么纯真美好,抛开遗憾,重新出发吧,未来在前方灿烂着呢!很多年后再次四目相对的时候,彼此都会了解释然了。

 

前两天读了一首诗,很美,跟大家分享一下:

 

——罗伊·克罗夫特

我爱你,
不光是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

和你在一起时,

我的样子。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

为了你,

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

因为你能唤出,

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

因为你穿越我心灵的旷野,

如同阳光穿透水晶般容易,

我的傻气,

我的弱点,

在你的目光里几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

却被你的光芒照的通亮。

别人都不曾走那么远,

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

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所以没人到过这里。

 

July 15

汶川地震捐款抒怀

(一)
大震国殇日,华夏奋起时。
长天红旗舞,山倾群木支。
尽洒汗与血,终成千古诗。
父老悲情里,三军铁臂直。
(二)
汶川旌旗奋,游子泪眼湿。
恨不生双翼,济苍临危池。
寸心报故国,儿女寄幽思。
万里共明月,家园建未迟。
 
May 08

因祸得福

我曾经说,给我一个宿舍住就够了,最好是双人的,不寂寞。

然后为懒惰找理由说,要是连我的房子都给解决了,那公牛都挤出奶了。

 

结果发现,我把自己给骗了。结果是,我的愿望实现了,我终究无家可归。

然后,我焦急,我伤心,我绝望,我百感交集,我捶胸顿足,我歇斯底里。

 

晚上去海涛莹莹家吃西瓜,再次体会了涛哥的仗义和莹莹的可爱。于是,月夜焚香,棕榈三弄,便觉万虑都忘,妄想禁绝,试看酒是何味,烟是何色,穿窗之白是何影。有一种情愫叫酒逢知己千杯少,有一种开脱叫洒然,尤其是在那个尘埃落定的静悄悄的夜晚。

 

恩!还要谢谢你说塞翁失马,谢谢你说君子安贫,谢谢你说:靠!还有你说分了也没好房子,我说,对!咱吃不着的葡萄就是酸的!加上你,说以后找个有别ye的嫁了,当然还有你们,说要找有一堆别ye的。哎!谁叫我是天生乐天派呢,所以,受上天眷顾,给了我一群患难与共的狐朋们,我们的平凡生活中,无非聚聚餐,唱唱歌,爬爬山,看看海,说一些meaningless的话,开一些毫无营养的玩笑,吹一些叫人发指的牛皮。但正是这些meaningless成就了我们的肝胆相照,让我勇敢,让我不会惧怕什么。

 

So thank u all!

 

于是,我定下心来,冥想一晚,为这件事找到了三个教训:

1、  虽然曾国藩说,若夫一体之屈伸,一家之饥饱,世俗之荣辱得失、贵贱毁誉,君子固不暇忧及此也。我赞成。但是,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操心,再不能只顾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在境界上,还是要跟曾爷爷拉开一定差距。

2、  站在战略的角度讲,解决房子问题,乃至今后的生活问题,生财是王道。当然了,我做人始终恪守一个原则:人间正道是沧桑。

3、  凡事尽了人事,尽管听天命,对于结果,本姑娘不在乎。毕竟,快乐是生活有所追求的原因。

然后,除了仍然觉得有点对不起我爸我妈以外,我已完全释怀。

 

林语堂说,生活艺术家的出发点是:他如果想要享受人生。则第一个必要条件即是何性情相投的人交朋友,需尽力维持着友谊,如妻子要维持其丈夫的爱情一般,或如一个下棋名手宁愿跑一千里的长途去会见一个棋友一般。共勉。

 

 

 

 

 

February 26

THE MIST

关于STEPHEN KING的这部电影我一定要说两句。

 

电影叫THE MIST, 挺俗的名字,仅按名字猜测,不外乎是典型的美式专门对观众进行视觉刺激的恶片,我帮它翻译成了中文鬼雾。但是导演是KING哥!!所以我就看了。

 

拥有俗气名字的好电影区别于其他类似名字的诸如鬼宅,魔鬼的阶梯,恐怖蜡像馆,甚至我喜欢的WILL演的I’M A LEGEND等等烂片的地方在于,它在一个俗气的背景下探讨了深刻的内容。现实和信仰,是这个电影的主题。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小镇,飓风过后一片浓雾散开。镇上的一个小超市的收银台前排满了人,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小超市里面。浓雾里有将人瞬间撕成碎片的奇特生物,巨大,生猛,恶心。如何生存,何去何从是摆在每个人面前的问题。

 

男主人公叫David,是第一个遭遇mosnter的人,但当他把这件事情告诉大家的时候,分歧出现了,这个分歧一部分在于那个固执的黑人是个无神论者--准确地说是个对于现代科学充满信心的人,一部分在于他与David素有隔阂。总之,他带着相信他的人出去了,最后一个人腰上拴了根绳子,结果是大家拖回来的是一句只有下半身的碎尸。

 

随着时间不停的过去,接连发生的几起危机和几个人的悲惨死相,一开始看似傻X的笃信宗教的Crazy lady开始显示出她的威力。这个女人随身带着圣经,可以用Bible解释一切。最开始她祈祷,她反驳一切有理智有道理的话,甚至因此挨了一记掌掴。她相信这是上帝的召唤,有点类似犹太教的乐知天命。好像也确有效果,当一个巨大的蚊子从她的肚子一直爬到他的脸上,却很乖得扑腾着巨大的翅膀离开了,让他的头发很飘逸,像个伪圣母玛丽亚!她更加确信自己就是上帝的化身。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他说的话,惟命是从。

 

失去希望的人们变得集体疯狂,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一些愚蠢至极的畸形信仰上,就像二战时期纳粹建立灭绝营一样。

他们甚至杀死了一名警察,因为他听说这场危机是科学家的不慎造成的,因为他是犹太人。他被活活地扔了出去,所有的人隔着一层玻璃,冷冰冰地看着他,当他无力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和尊严哭着说出help me之后,瞬间消失了,留在玻璃上一个长长的血掌印。

 

继续说David。他是个典型的英雄式人物,有主见,相信只要抗争,一定会渡过难关。所以他始终处于领导者的地位。他很爷们儿,不会见死不救,甚至为了减轻被烧伤的同伴的痛苦,冒着生命危险去药店找药,尽管死了两个弟兄的买卖看起来得不偿失。总之,对于他的刻画是美式个人英雄主义的完美写照。但是,但是,他的信仰在慢慢坍塌。当那个bitch叫嚣着要把他的儿子抢过来时,一个小英雄用枪把她毙了。David带着他的儿子和几个同伴出来了。

 

车开了很远,一直开到一片开阔地上,什么都没有,只能听到可怕的声音。这时,就连我都在怀疑他们从超市里出来究竟对不对,甚至绝望。所有人的信念全部崩溃了,我很佩服那个意志坚定的一直在david身边的女人,她的眼泪像自来水阀门,一拧开就噼里啪啦的止不住。david用枪里的四颗子弹解决了他儿子在内的四个人的生命,然后跑到车外,仰天长啸,来吧老子不怕!

 

结果,结果,就是这个结果,从浓雾中出现了解救人们的坦克,和带着防毒面具的士兵。

 

king哥看来,david无疑是正确的决策者,但是“信仰”,在现实面前究竟能坚强到什么程度?

 

强人的信仰在坚定了很长时间之后终于被现实蹂躏的瞬间坍塌。但我固执的觉得他还是个强人。因为其他人的信仰早就在现实面前化为死灰。

 

那么原因呢?

科学滥用、宗教冲突、种族歧视、阶级差异等等。King哥把这些杂揉在一起,在David的信仰瞬间崩塌的那一刻,肆无忌惮地迸发出来,这些不和谐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下被无限地夸张放大。

 

David在坦克驶过身边的时候跪倒在地上,哭喊:“THE GOD HATE US!

 

TRUE!

 

KING哥,用这个山穷水尽自断后路的结尾扭曲了观众期待完满结局的心灵,却在矫正抑郁情绪的同时意识到了GOD早已意识到并因此HATE US的“不和谐”!

 

写到这里,我忽然不知道怎么结尾了,信仰匮乏。

 

就当我为KING哥做广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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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02

2008

这是我来泰国之后最冷的一天。

 

我推开门,一阵清风吹过,让我的头发很飘逸。然后闻到了一股味道,便立刻认出这是秋天的味道---无论是沈阳、上海、北京的秋天下午4点多的味道---这里也会有。于是我很愉快地吹了声口哨,穿着凉拖跳下三阶楼梯。

 

那一刻,我知道2008年一定是lucky\funny的一年!

 

然后我环顾了使馆一圈,看到了一棵完全红了的树,作为树盲的我理所当然地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是知道跟枫树很像,不由得想起了那个三年都跟我头对头睡的maple!你还好吗?

 

在甬路上看到了一只在地上打滚的猫,它无视我的存在,忘我的滚来滚去。黄毛黄的贼难看,还要掺点黑得进去。就是那双眼睛,碧绿,碧绿,绿得邪恶。。。然后就想起了高中叫我“猫”的那帮人!你们还好吗?

 

然后发现神圣的五星红旗降了一半,但还是飘得昂扬。一切都那么平静,正常,加上不怎么毒辣的太阳,显得好cozy。才知道,这个世界,决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去而产生任何的改变。所以,但愿王姐安息,安然。

 

Ly说什么时候减肥成功告诉我啊!我以为让我介绍经验,结果伊说:“让咱也替你高兴高兴!”然后想起在大学从来没有减肥困扰的我,和曾经被我教育无数次有什么肥好减的你们,现在,都还好吗?

 

看到了佳和蕾的留言,想起了曾经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意气风发,年轻的我们,都好吗?

 

八角亭终于修缮完毕,想起了我跟曹mm在里面背靠背的合照,还有几个蘸着糖,吃20铢一包水果的中午,都老甜蜜了。。。

 

重说明天眉眉过生日。可惜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回家了,没参加。忽然想起一天夜谈的时候眉眉说我们圣诞节的时候一定要一人找一个gentleman过二人世界。不知道眉眉的愿望实现了没有。。。

 

 

2008年的第一天,我曾经想把我新年立下的志向都写下来贴在墙上,其实根本不必。生活不会因为年号数字的变化而产生什么戏剧性的转变,但是所经历过的人和事却在这毫无改变的变化中渐渐远去,深藏于记忆,偶然间由于嗅觉的敏感或视觉的熟悉而浮现在眼前。

 

所以,let’s sum it up!珍惜热爱生活吧,因为他一直在前进,积极面对生活吧,因为这样他才美丽。

 

soooooooo,Good luck to u all!  

 

下班万岁!走了!

November 28

减!

最近有人这样对我说:刚来的时候挺瘦的阿

  飞,我觉得你胖了

  你是不是胖了?

  好像是有点胖了。。。。

อ้วนแล้ว เห็นออกได้แล้ว

狂吃的时候总是给自己找很多合理的借口,因为满怀憧憬地相信我的满腹种子会像介绍的那样发挥奇效。现在证明这种幼稚就好像相信周杰伦滴了闪亮滴眼露能用眼睛杀人一样自欺欺人。种子对于我的作用除了每天照常多吃之外,还附加了一勺没有味道,类似芝麻的种子。。。

 

关于发胖的原因有不同的说法:

爸说,饮食结构失常

妈说,孩子,不能再吃了。。。

弟说,压力过大,失调

 

无论原因是什么,其结果是我的衣服见证了我的肥胖,大家见证了我的衣服。

最严重的是借助外界手段没办法瘦下来。

 

我于是逐渐对于发胖有了深刻的认识,那就是

124岁之后就再也没有怎么吃也不会发胖这回事了

2、今天多吃的东西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在身体的某一个不希望的部位表现出来。

所以,一切要靠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

所以,千万别把减肥当成明天的事情,减肥如逆水行舟,不减则胖!

所以,在下了无数次决心之后我终于做了决定。

 

这让我想起了大学的时候隔壁寝室的女生减肥还写类似军令状的东西,12345条的列出来,签字画押,还保证如果不能,则。。。。接受惩罚。让我在钦佩的同时怀疑这个东西的约束力。但现在看来,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了釜底抽薪的决绝!可敬可佩,可歌可泣!

 

我是一个非常容易做决定的人,可以一下子做很多个决定,然后在最后一秒钟变卦。

但这次既然写出来了就tmd豁出去了!

今天是计划实施的第二天,得到的安慰是,“晚饭不吃会瘦得很快”。满心鼓舞!

 

所以,冒昧地请大家,各位,亲人们,兄弟们,姐妹们监督我,提醒我,鼓励我,鞭策我,刺激我,讽刺我,挖苦我。千万别跟我说你哪儿胖阿?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事实了!

然后呢,如果有吃饭的活动,我会看着大家吃;如果要喝啤酒,请好心人代劳;冰激凌坚决远离;Cheese Cake??视为毒药!向曹mm学习!怀念中~~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减肥,有人饿死,同样悲惨。。。



November 21

红色法拉利

从使馆出来,顺利地并了三道之后前方赫然出现一辆红色法拉利。

 

大法体态非常拉风,身体扁长,轮子巨大,随着快速地转动闪烁耀眼的光辉,u turn了之后一阵旋风式的开走了,没有消音,整条马路上的小轿车顿时都变成了牛车。

 

这是我第一次在大马路上看到飞驰的法拉利,之前在花园的停车场里看到过一辆,一直穿着大法专用外套,从没见过真面目。这次了却了心愿,而且离我近在咫尺,心情有一点起伏。

 

我为这辆车的主人设想了很多身世:可能是某个潮汕籍侨领的小白脸公子,可能是某个作白粉生意的带着大粗金项链的暴发户,可能是身边坐着一个修长美腿的畏缩男,可能是某个墨镜遮住半张脸的明星。。。

人就是这样,总是喜欢把自己好奇的东西当作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然后把黑暗照出无尽的神秘。

 

到了高速收费口,发现法哥并没有想象的快,我立刻追了上去,又排到了他的后面。

 

车窗摇开了,伸出了一只拿着40铢的手。

这是一只怎样的手呢??

。。。。。。

瘦骨嶙峋,战战兢兢,白里透黑,总之,很肮脏。。。让我不想再看第二眼。

 

于是,我想,跟法拉利相比,我宁愿拥有一双干净的手。

 

上了高速,就再也没看到这辆牌号是ชพ1111的法哥,不管它的主人是什么样子的、做什么的,都已经不再神秘。

所以,想归想,在拥有法哥之前,还是我的大白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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